北京大力支持基层公办养老机构升级改造
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,根据近期印发的《北京市基层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资助工作实施办法》,北京市将在“十三五”期间通过市、区两级政府固定资产投资、财政预算安排及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等综合举措,全面提升基层公办养老机构的特困供养条件和软硬件服务质量。
北京市民政局福利处副处长李树丛介绍,对北京符合条件的基层公办养老机构,市级固定资产投资按单床建设成本不高于20万元(不包含土地费用)标准、市级财政预算资金按单床设备购置补贴不高于8万元标准,分别按比例给予差异化建设资金和设备购置补贴支持,其中首都功能核心区支持比例为100%,生态涵养发展区为90%,城市发展新区为70%,城市功能拓展区为30%到50%。在内部装修时,符合条件的机构还可申请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。
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说,基层公办养老机构是以街道(地区)办事处、乡镇政府(含乡镇农工商公司)为产权人或为主体管辖的养老机构,承担着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和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重要职能。按照政策规定,收住对象中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一般不低于总床位的20%;其他床位可以面向社会接收本市失能或高龄的社会老年人。现有或经资助后建设的养老床位,80%以上应具有护养功能。
据了解,《北京市基层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资助工作实施办法》旨在完善存量机构手续、提高使用效率、补齐服务短板,在强化政府“保基本”等职责的同时,鼓励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模式)、投资建设、联合经营、参股、租赁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建设。
为确保资金使用效率,根据该办法,2014-2016年度由北京市财政资金扶持建设为街道(乡镇)级养老照料中心功能的,或近年享受过福利彩票公益金建设扶持的公办养老机构,自享受之日起3年内不再给予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