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:134所县级医院药品价格降低15%
新华网石家庄6月29日电 (记者王昆)记者从河北省物价局了解到,从7月1日起,河北省134所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,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,药品价格降低15%左右。
近日,河北省物价局联合省卫生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公布了《2013年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》。
按照河北省政府统一部署,今年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70%的县(市、区)的134所县级公立医院。自7月1日起,在试点的县级公立医院,河北将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,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,县级公立医院销售的所有药品(中药饮片除外)实行按进价零差率销售。
《方案》指出,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,通过增加政府投入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途径予以补偿,即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收费补偿60%左右,财政负担30%左右、医院自行消化10%。
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,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降低15%左右,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降低10%。通过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、护理、手术以及中医特色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,引导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