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计委调查调解制度使医疗纠纷下降一半多
从天津市卫生计生委获悉,经过近6年的实践,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。一是医疗纠纷大幅下降,2009年~2013年,全市共发生医疗纠纷2414起,平均每年483起,与《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》实施前的2008年相比大幅下降了58%;二是赔付金额逐年递减,2009年~2013年,每千元医疗收入赔付为1.06元,较2008年的2.58元下降了59%。
2009年,天津市颁布实施《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》,并成立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。截至2014年9月,天津市医调委成功调解2003起医疗纠纷,调解成功率达87.3%;协议赔偿额1.46亿元,是患方索赔额的19.2%,减少了国有资产流失。
天津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统一加入了医疗责任保险,至2013年年末,该市二级以上医院累计参保费1.52亿元,赔付支出1.02亿元,实现了医、患、险三方受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