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省医疗机构配慢病防治人员
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意见》发布。《意见》明确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“慢性病防治责任共同体”建设与县域医疗集团建设有机结合,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配备专业人员,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。
《意见》要求,推广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,开展重点癌症、脑卒中、心血管疾病等高发地区和高危人群慢性病早期筛查工作。推广健康体检,逐步开展集慢性病预防、风险评估、跟踪随访、干预指导于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。探索建立全省慢性病报告监测系统和数据库,逐步实现重点慢性病发病、患病、死亡和危险因素的信息化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