坚持良好生活习惯学会自我保健
不滥用抗生素。 滥用抗生素指不规范地使用、不必要的情况下使用、超时超量使用或用量不足或疗程不足等。滥用抗生素容易引发致病微生物的耐药性,导致抗生素逐渐失去原有的功效,起不到治疗疾病的作用。滥用某些抗生素还可能导致耳聋(特别是儿童)和人体内菌群失调等,严重时还可能威胁生命。抗生素是处方药,只能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使用。 妇女怀孕后及时去医院体检,孕期体检至少5次,住院分娩。 妇女在确定妊娠后应当及时去医院检查,建立“母子保健手册”。在孕期至少进行5次产前检查,孕早期1次,孕中期1次,孕晚期3次(其中1次在第36周进行)。检查的目的是要了解孕妇怀孕期间生理、心理的变化和胎儿生长发育情况,给予孕期保健指导。对高危孕妇及其胎儿应增加检查次数,早期诊断,及时治疗或转诊。孕妇要到有助产技术服务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,特别是高危孕妇必须提前住院。医院可以提供科学规范的助产服务技术和诊治抢救条件,最大限度地保障母婴安全。 孩子出生后应尽早开始母乳喂养,6个月合理添加辅食。 孩子出生后1小时内就应开始母乳喂养。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天然食品,含有婴儿所需的全部营养,有助于婴儿发育,含有大量的抗体,增强婴儿的免疫能力,预防感染。同时母乳喂养能增进母子间的情感,促进母亲的健康恢复。应坚持母乳喂养至2岁或2岁以上。婴儿6个月以后,母乳不能完全满足孩子营养需要,坚持母乳喂养的同时应适时、适量添加辅食。添加辅食的原则是由一种到多种,由少到多,由细到粗。先添加一种,一般是蛋黄或米粉,婴儿习惯后再添加第二种。从少量开始,逐渐增加。开始添加的辅食形态应为泥糊状,逐步过渡到固体食物。 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。 保健食品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,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,具有调节机体功能,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。卫生行政部门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发给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》,获得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》的食品准许使用保健食品标志。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