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生厅新规出台以患者为中心规范医院服务标准
注重保护患者的隐私,实施同级医疗机构医学影像、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,避免重复检查,对一些检验检查时效做出具体规定……10月9日,河南省卫生厅出台《河南省医疗系统“以病人为中心”优质服务60条》,规范各级医疗机构服务标准,改善百姓的就医感受,保障百姓得到更加优质、便捷、高效、安全的医疗服务。
记者看到,60条规定中,进一步简化了就医流程,使群众看病更方便。如其中规定,同级医疗机构医学影像、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,避免重复检查;严格规定,血、尿、便常规检验、心电图、超声波、影像常规检查项目,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,生化、凝血免疫等检验项目不超过6小时,大型设备检查项目在48小时内必须出具结果。
“60条”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更加以人为本,使患者就医更省心、更安全。如其中规定,医院要为老弱残疾患者提供代挂号、陪诊、陪检、代交费、代取药等服务。在保护患者隐私方面,首次规定,在门诊诊室、治疗室、多人病房必须要设置隔帘或采用屏风隔挡等保护设施;男性医务人员为女性患者进行诊查时,须有护士或家属陪伴;为防止交叉感染,规定各医疗场所必须“在公共区域配置手卫生设施,满足患者手卫生需要”等。
“60条”中还充分落实尊重患者知情权,和谐医患关系,使群众看病更安心,更放心。如,落实患者手术前知情同意制度,向患者说明手术指征、手术目的和风险、高值耗材的使用和选择、可能的并发症及其他可选择的诊疗方案等;为患者提供住院费用“一日清单”、出院费用总清单或费用查询设施;门诊医师执行“一医一患”诊查制度。实行门诊值班主任制度或院长接待日(或代理)制度,在门诊大厅值班,及时协调解决患者就诊中出现的问题及投诉等。
据悉,按照河南省卫生厅的要求,《河南省医疗系统“以病人为中心”优质服务60条》将在河南省范围内所有医疗机构实施,如果医疗机构未达标,患者及家属可向有关卫生管理部门监督举报。